始兴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党政机关建筑屋顶;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屋顶;农村居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计划投资200MW光伏分布式电站,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始兴县兴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一千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新能源发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新能源电力项目投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广告业等方面。通过整合各出资方资源优势,快速推进始兴县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
推进“始兴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具有重大战略优势:一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大幅降低企业峰时电价,优惠平均电价;二是根据项目分布情况,助力我县农网改造工作,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三是助力我县打造光、储、充、综合能源智慧管理系统、智慧综合能源及清洁能源智能一体化零碳生态智慧园区;四是减少碳氧化物、硫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对“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宋在军代表县人民政府与企业进行了签约,并对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顺利签约表示热烈的祝贺!
宋在军指出,我县拥有粤北最大的小平原,光照时间长、光热条件好,是国家能源局认定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开发试点县,此次的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暨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光伏项目启动仪式是我县新能源产业发展进程的一座新的里程碑。不仅有效响应了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助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而且充分利用我县的党政机关办公楼、工业厂房、农村民居等建筑屋顶闲置资源,实现资源资产价值化,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全面推进始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增长“充电”。
原标题:总投资10亿!始兴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