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请问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如何?
史玉波:2014年3月19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实施《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明确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对风险识别、风险分级、风险监视、风险控制4个环节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说明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与其他工作(电网规划、建设、生产计划、物资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可靠性管理、应急管理)的衔接,有助于各电力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快速融入风险管控的要求,尽快发挥风险管控的作用。三是确定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要求各电力企业定期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改进,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开展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电力行业各单位按照要求,深入推进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在全行业范围内初步建立了以科学防范为导向,流程管理为手段,全过程闭环监管为支撑的全面覆盖、全程管控、高效协同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例如,国家能源局组织各派出机构和电力企业,按年度系统梳理全国范围内可能构成电力安全事故的电网安全风险,从电网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形成年度《电网运行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对可能导致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25项风险进行挂牌督办,并定期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有效降低和消除了一批电网安全风险,保障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统一建立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两个平台”,即:安全生产例会平台和安监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对安全生产实行“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形成安全风险常态协调管控机制,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南方电网公司系统按照“两类、三级、四环节、五阶段”的结构框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电网 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强。
通过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我国电网在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屡有发生,而同期我国仅华中电网在2006年7月1日发生了一起电网稳定破坏事故,从2006年到现在已经近10年,电网运行总体上保持了持续稳定的态势。
记者:在电网安全风险的防范和应对方面,下一步有哪些相关工作?
史玉波:应该看到,电网安全风险的有效防范和应对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对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需要在下一步的实践工作中不断深入推进。
首先,要加快电网发展。只有电网发展了,物质基础增强了,电网的安全才有保证。当前的重点工作是在认真总结我们这么多年电网发展的基础上,在研判当前我国电网发展的客观规律上,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很好地科学论证,制定一个科学的电网发展规划。只有站在这个角度上,把整个电网规划认真研究了,科学制定了,电网按照规划发展建设,这样电网安全才能得到保证。
第二,要强调责任落实。这么多年,电网安全得到保证的原因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强调落实责任制,责任必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我们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比如“统一调度、三道防线、有序用电”,这是我们保证安全的最重要的三个法宝。
第三,要把风险管控落实在每一个环节。从规划开始就要引进风险管控理念,一直到调度运行方式的确定,都引入风险管控这一理念。同时还要形成持续改进、闭环管理,旧的风险没有了,新的风险又出来了,电网发展也是这么一个规律,由不合理到合理、由合理到逐渐发展又出现新的问题,就是这么一个发展过程。我们要靠风险管控的方式把风险控制在最小。
第四,要强调科技创新。实际上这几年科技在保证电网安全方面起的支撑作用越来越重要,这几年我们在电网安全方面的技术发展也很快,这一条我们要继续坚持下去。
第五,要加强监管。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599号令和国家能源局《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等法规、规章,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把监管工作做得更加扎实,使得电网安全工作沿着依法依规监管这一方向不断迈进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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