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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新能源装机300万千瓦
日期:2022-02-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henl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宜昌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2025年,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3300万千瓦(含三峡电站),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煤炭储备能力超过200万吨。“十四五”期间,全市实施能源重点项目86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759亿元,其中:油气基础设施项目20个565.85亿元,清洁能源项目47个1039.98亿元,电网提升项目8个84.49亿元,集中供热、热电联产项目8个62.09亿元,煤炭储配设施项目3个7.07亿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对城市电网、储气设施、油气管道、煤炭储备等项目给予支持。

争取三峡电能消纳比例,提升城市能源供给能力。把握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契机和2030年碳达峰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调整三峡电站电能消纳方案,逐步增加宜昌市就地消化三峡电能的份额,减轻宜昌地区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压力,全面提升城乡供电能力,实现“送受并举、东西互济、智能高效”的目标。

原文如下: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能源是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核心基础之一,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十四五”时期,宜昌市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引擎、争当表率”,加快建设“六城五中心”,着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确保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走出一条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发展之路。为此,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衔接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市能源工作坚持以能源保障为根本,以优化结构为目标,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靠能源保障。

(一)能源供应多元化,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水电供应能力稳中有升。2020年,全市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20万千瓦,年发电量1405亿千瓦时(其中三峡电站发电1118亿千瓦时)。

火电清洁替代有序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落后煤电退出时序,积极支持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构建布局合理、清洁高效、保障有力的火电系统。

光伏产业稳步发展。积极实施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累计建成各类光伏项目422个,装机容量近30万千瓦。

风电项目大力推进。实现夷陵百里荒风电场、五峰北风垭风电场和长阳云台荒风电场3个风电项目并网。2020年底,全市风力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4.25万千瓦,年发电量2亿千瓦时。

生物质能资源综合利用。以小型沼气工程、沼气循环农业示范点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有效推动各类生物质能资源市场化和规模化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二)能源消费清洁化,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能源消费总量得到严控。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持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坚持节能优先,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居民等领域节能。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1948.11万吨标准煤。

能源替代工作有序推进。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工作,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不断提高山区电能消费比重。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工作地、居住地、目的地为重点的城市充电服务体系和以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为重点的公路充电服务体系。

绿色建筑理念持续深化。以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点军绿色生态城区为引领,打造一批绿色公建、绿色住宅、绿色生态城区,完成绿色建筑面积总量1721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建筑节能水平全面提升,磷石膏建材研发、生产和供应得到推广。

能源效率意识有效提升。在全省率先出台用能权有偿使用办法,对高耗能项目实行有偿使用、差别收费,对关停企业用能权进行收储,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三)能源调度智能化,能源系统科学高效。

现代能源运输网络形成。统筹推进公、铁、水、空能源运输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构建能源运输对外开放新格局,提升宜昌交通互联互通水平,为能源运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煤炭物流储备基地扩容。宜昌煤炭物流储备基地静态储煤能力达到158万吨,全市煤炭保障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

天然气配套设施升级。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覆盖范围。宜昌力能天然气储气调峰基地建成投运,基本满足城区范围内小时调峰需求,全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进一步增强。

配网供电能力增强。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目标,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向国内同等城市先进水平迈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能源革命,以创新引领发展,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建立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强化和突出宜昌区域能源在渝东鄂西以及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地位。

——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打造清洁能源之都。进一步发挥水电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氢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将宜昌打造成清洁能源之都、中国动力心脏。

——加快电网建设,支撑电源发展。加强特高压和输电网建设,加大配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的消纳能力。

——提升能源供应保障,保证经济社会发展。抓紧抓实能源保障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稳定能源供给能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支撑“高质量”“现代化”的社会经济发展。

——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促进节能减排。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坚定调整产业结构,抑制企业高能耗行为,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注重统筹协调、均衡发展。通过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系统优化能源生产、储运、消费各环节,完善能源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2.坚持结构优化与节约优先相结合,注重绿色低碳、节能发展。顺应能源消费革命新要求,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以较少能源消费支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能源需求,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节能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3.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注重经济改革、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培育以能源节约、低碳技术以及能源利用方式变革为代表的新兴能源产业,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4.坚持补齐短板与民生优先相结合,注重惠民利民、共享发展。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要求,着力解决能源发展薄弱环节,统筹城乡和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城乡输配电网,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促进城乡一体共享发展。

(三)发展目标。


抢政策抓机遇,补短板强功能,突出宜昌区域能源在渝东鄂西以及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地位,全面考虑资源、环境、安全、技术、经济等因素,结合各行业能源需求预测和供应能力预测,确定宜昌市能源发展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能源支撑。

能源消费结构。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持续优化能源结构。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基本达峰,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降低至50%,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石油消费比重7.2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8%以上。

能源供应能力。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化石能源,加强能源储运调峰体系建设,建设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2025年,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3300万千瓦(含三峡电站),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煤炭储备能力超过200万吨。

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系统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0.47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氢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3%、13%、20%和20%。

三、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市实施能源重点项目86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759亿元,其中:油气基础设施项目20个565.85亿元,清洁能源项目47个1039.98亿元,电网提升项目8个84.49亿元,集中供热、热电联产项目8个62.09亿元,煤炭储配设施项目3个7.07亿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对城市电网、储气设施、油气管道、煤炭储备等项目给予支持。

(一)积极稳妥发展水电,助推绿色转型发展。

1.充分发挥水电优势,促进水能资源高效利用。积极开展水电机组现代化增容改造,提高机组安全可靠性,增加发电容量,提高机组效率。重点实施葛洲坝、高坝洲水电站扩机及隔河岩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重点推进远安宝华寺、长阳清江、五峰太平、宜都潘家湾、秭归罗家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开工2-3个项目。

2.有效整合小水电资源,全面启动绿色水电创建。严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电开发,维护流域生态健康。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统筹推进,系统治理,打造一批绿色小水电站,积极促进分布式微水发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按照绿色水电创建要求,加强生态流量监管,抓好电站标准化建设,建设绿色水电、平安水电、智慧水电。

3.争取三峡电能消纳比例,提升城市能源供给能力。把握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契机和2030年碳达峰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调整三峡电站电能消纳方案,逐步增加宜昌市就地消化三峡电能的份额,减轻宜昌地区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压力,全面提升城乡供电能力,实现“送受并举、东西互济、智能高效”的目标。

(二)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打造清洁能源之都。

1.稳步推进风能开发。坚持“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布局原则,充分利用山区风力资源,统筹风电项目开发和配套电网建设,保障风电高效利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依托中国节能、国家电投、湖北能源等骨干企业,以五峰自治县、长阳自治县、秭归县、远安县、当阳市、夷陵区等为重点区域,进一步挖掘宜昌市风能利用潜力。

2.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等用电集中区域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屋顶、工业厂房、农业设施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开发模式,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水光互补”示范项目。

3.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按照“综合利用、多元发展、政府扶持、市场推动”的思路,以生物质能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生物质能源。积极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宜昌城区、枝江市、兴山县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建设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发电,为农村居民供暖、炊事等提供清洁能源,促进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供气、发电、企业自用等多元化利用。

4.打造新能源生产基地。着力推进“新能源+储能”创新发展,树立“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理念,创建若干个新能源装机超百万千瓦的“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探索具有宜昌特色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道路。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集成和一体化协调发展,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

5.超前布局氢能产业链。依托兴发化工、湖北宜化、和远气体等企业,利用市内工业副产氢优势,发挥煤炭深加工、高端化工、锻压机械、压力容器等产业优势,以煤制氢、化工副产气制氢、电解水制氢为主要技术路线,围绕制氢、储氢、加氢、氢燃料电池,打造零排放、零污染、可持续的全链条氢能产业,建设氢能源研发、生产、供应、示范应用基地。加强与武汉、荆门、荆州、黄冈等地合作,积极参与“武汉+宜荆荆黄”氢能制造带,拓展氢能制储运加用产业链,促进湖北清洁能源发展。

6.积极推动页岩气开发。加快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建设,争取自然资源部尽快推进区块划定和资源出让,争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等参与开发建设,推动页岩气开发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提前开展远安县、点军区、夷陵区、长阳自治县等地连接天然气长输管网的线型规划,做好土地预留和规划管控工作,为页岩气商业开发创造条件。

(三)推动能源消费升级,开创低碳发展新局面。

1.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大力倡导“节能优先”,转变能源消费理念,加快推进能源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动磷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硅化工等精细化工产业绿色转型,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2.推进社会用能方式变革。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加大城镇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逐步实现新建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在农村地区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到2025年,全市建筑节能水平提升至75%,新增节能建筑2510万平方米。打造绿色交通体系。全面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充分利用宜昌广汽乘用车基地发展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建设,大力推进新能源公交和新能源出租车更新换代。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充电桩达到2.6万个。加快城乡用能变革。积极引导居民合理用能、错峰用能,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方式转变。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进行技术改造,深入开展企业节能减排行动。

(四)加强能源设施建设,建设区域能源保障网。

1.推进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建设。推进煤炭铁水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实施宜昌枝城港、姚家港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升级改造工程。到2025年,全市静态储煤能力超过200万吨。

2.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建设,加快中石油、中石化、中长燃宜昌油库迁建。推进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建成宜都市红花套镇至五峰自治县渔洋关镇天然气管道、秭归县移民安置区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等项目,加强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冬季供气保障能力。推进“气化长江”先导工程,对长江三峡区域的旅游船进行标准化改造,在长江三峡沿线建设LNG水上加注站。继续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推进城市暖居工程、农村分布式燃气微管网等项目建设。

3.全力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发展智能电网,满足新能源发电并网对电网消纳能力和运行控制水平的要求。全面开展宜昌地区配电自动化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和城市电网升级改造,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压质量。推进电网调度模式由“调电源”向“调负荷”延伸,向源网荷储多源协同调控新模式转变,逐步实现负荷资源在电网端的全景感知和协同控制。到2025年,宜昌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城镇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实现配电自动化全覆盖。

4.提升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能力。统筹推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优化布局,重点推动华润二期热电联产项目、中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宜都化工园区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等项目落地实施。到2025年,宜都工业园等11个工业园片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5.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光伏+储能+充电设施”、“分布式电站+微能源网+储能”等一体化储能应用,有效改善局域电网负荷特性,增强系统对新能源的适应性。推动多能互补发展,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提升外送通道利用率和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鼓励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结合体制机制综合创新,发展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能源规划衔接。


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加强能源规划与国家有关法律、规划、政策的衔接。加强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各相关专业规划的衔接,做到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相协调。强化能源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对未列入规划的重大能源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准或备案。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打造能源产业联盟。

建立健全以市发改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重点能源企业细化落实的能源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协调全市高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加强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实现能源产业技术突破,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和重大项目顺利建设。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实行能源产业链长制,由龙头企业作为链长,确定产业链条节点,实现上中下游的有效衔接。建立市内外能源产业联合网络,充分吸收市外资源,形成“宜荆荆恩”能源产业联盟。

(三)提升全民节能意识。

严格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节能宣传,提升全民节能意识。

(四)优化能源监管机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在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能源安全监管责任细分机制,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安全监管。全力做好能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做好油气设施公平开放监管、能源价格及成本监管、清洁能源电网接入监管等工作。

(五)建立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和完善能源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创新用人机制,加大激励力度,进一步激发能源领域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提高传统能源和新能源领域的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学科融合、科教融合、校企融合”,通过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等多种形式,全力支持高校参与能源产业。鼓励能源企业、科研院所间开展多元化的人才交流,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科学研究等方面以特殊政策、财政补贴、平台共建等形式进行资源输入。多渠道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紧缺人才、高端技术人才、领军人才,为宜昌能源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五、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坚持节约优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以化石能源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能源强度将由2020年0.5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25年0.47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能源生产、转化、利用、消费全过程,严格实施能源节能提效,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能源资源,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大力推广利用清洁能源,不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对大气环境、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等影响。

加强能源生产和转化环节的环境保护。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通过规划引导项目布局和实施,加强能源项目节能评估。加快油气管道建设,提升油气管网储运能力。加强油气管道保护,防止发生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加快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建设,减少过驳产生的损失浪费和环境影响。对固态能源产品存储设施,重点加强防尘集尘、截污治污、预防自燃措施。加强能源消费和利用环节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能耗双控制度,推进重点领域能源节能提效,实现能源行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标。

原标题:湖北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新能源装机3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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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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