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站等效利用小时数
Ø目的:表征统计周期内光照条件下能量转换的效果,全面衡量电站运维水平和电力营销能力。
Ø定义:在统计周期内,发电量折算到该站全部装机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发电小时数,也称作等效满负荷发电小时数。
Ø计算:
—EP :发电量,单位:kWh;
—P0 :电站装机容量(峰瓦功率),单位:kWp
Ø数据来源:气象仪、站侧电度表、运行日志、信息系统
Ø澄清说明: 发电量的读取为站侧电度表,如无站侧电度表的可直接按照电网关口表计算。
Ø影响因素:设备性能、检修损失电量、故障损失电量、限电损失、光资源丰富度
3.非计划能量损失率
Ø目的:表征除电网计划的限制出力以外,因其它非计划内的活动或其它不确定因素造成的能量损失程度。客观反映电站管理水平、程序执行有效性和外部因素的稳定性。
Ø定义:统计周期内非计划内的电量损失与理论发电量比值
Ø计算:
—EP :发电量,单位:kWh;
—EPL :计划限电损失电量,单位:kWh;
—EPM :计划检修损失电量,单位:kWh;
—ET :理论发电量,单位:kWh;
Ø数据来源:电网调度令、组件清洗记录、气象仪
Ø澄清说明:有计划的检修(一般计划周期为4周)和调度有计划的限制出力不在计算范围内;电网非计划检修和电网不稳定引起的限制出力应计算在内。
Ø影响因素:电网不稳定引起的电量损失、人员罢工引起设备不可用、光资源不足、遮蔽、温度、设备故障损失、非计划检修延期、组件污秽损失、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