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若本框架协议后续顺利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国内光伏电站开发、建设、 运营的布局,同时促进当地生态经济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 独立性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后续对 具体合作建设项目,双方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相关协议(合同)的签 订仍需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审议等决策程序。
2、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贵池区人民政府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70MW 分布式光伏 电站项目招商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