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
(一)、公司已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为保本保收益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金额累计为222,600万元,其中147,600万元已到期收回,未到期余额为75,000万元。
六、 备查文件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
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