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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自发自用 可以并网仍很难
日期:2015-07-0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5日,珠海某本地网站一则消息《珠海免交电费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称居民私人安装屋顶太阳能发电站,不但可以自己使用还可以卖回给供电局。昨日,羊城晚报从珠海市供电局了解到,目前珠海并没有居民可卖电给该局,因光伏发电的安全风险仍高,自建发电站要并入公用电网难度仍然很大,该局就相关不实消息已对相关企业提起了诉讼。

市供电局已经提出诉讼


前文提及的消息中称现在有“新政策:居民也可发电卖给供电局,珠海已经有几十户居民在自家屋顶安装,从此不用交电费,还有国家补贴,夏天还可以降温6度!”只要安装了供电局的电表,拥有建筑物的屋顶使用权即可购买光伏设备并申请建发电站。在补贴方面,居民发电100度,供电局首先按0.42元/度(国家补贴),转账到居民扣电费的账号,如发出来的100度电居民都用掉了,那发电收益是(0.42+0.62)=1.04元/度,如发出来的100度电居民都卖掉了,收益是(0.42+0.5)=0.92元/度。

面对这样的消息,昨日,珠海市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的确有相关政策对光伏发电有所补贴,珠海也有一些大企业购买了光伏发电设备,但发出的电均为“自发自用”,并未如消息所说的安装了便可卖给供电局。该负责人表示,在未经过供电局的许可之下,相关消息运用了该局的标识,并出现“无需重新铺设屋内线路(直接接入供电局)”和“无需蓄电池(供电局替代了蓄电池的功能)”等内容,目前珠海市供电局对相关企业已提出了法律诉讼。

私人发电站并网风险仍在

从去年开始,全国不少城市陆续传出有居民自建发电站并卖电给当地供电局的事例,但珠海并没有一个真正如此操作的例子。珠海市供电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珠海正在试点一户居民自建发电站的并网程序,“光伏发电的风险仍存在,并网其实并没有那么容易。”

根据相关政策说明,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需并入公用电网,需要客户到营业窗口提交项目入网申请,审核通过后,提交接入系统方案,再次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协议并由客户自主委托设计施工,竣工后由供电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并网验收,验收合格后,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并由供电局负责装表,此时完成正式并网。

珠海市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光伏电站潜在危险度较高,并网之后一旦发生火灾将涉及其他线路,在私人电网的并网工作中,将需要做非常严格的检测和审核等工作,这些对于原有的供电系统都是全新的尝试,并没有先例。据了解,光伏发电设备中危险性较大的是汇流箱、逆变器、蓄电池、连接器、配电柜及变压器,日常工作中要防止设备过热、短路等事故,周边切不可堆积易燃易爆物品。此外,由于组件的特殊性,在接收辐射时,就会产生电压。光伏阵列串联后形成高压直流电,如不慎与人体形成环路,将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光伏卖电效益并不高

虽然珠海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居民私人发电站,但从其他城市的经验来看,光伏发电如运用于企业获利良好,如仅是私人发电,回报与成本还是相距甚远。珠海某光伏设备公司技术人员透露,一套完整的光伏发电设备价格至少在10万元以上才可能在满足日常需要之外有额外的电量,“而一度电仅几毛钱,家庭用户一年卖电能赚千元就不错了。”另外,有供电系统的工作人员表示,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项目,相关技术并不算太成熟,更新速度快,居民想建电站卖电其实“并不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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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作者:黄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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