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发布石槽沟风电场配套储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据了解,石槽沟风电场容量为90MW,计划在场区进行配套储能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电力体制改革及山西省辅助服务市场的开展情况,对本项目的必要性进行分析;针对电池选型方案、PCS选型方案、储能系统电气接入方案、储能系统控制与通信接入方案、项目选址方案、短路电流校验、电能质量影响等,对本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对储能项目安全性进行分析研究;对储能项目进行投资收益分析研究,提出投资建议。
公告中提出,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有1个及以上储能项目可研编制业绩或储能设计业绩。
原文如下:
石槽沟风电场配套储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JCZX-JT-FW-2022068)
石槽沟风电场配套储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具备竞谈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石槽沟风电场配套储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二)项目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解州镇石槽沟风电场
(三)工期要求: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谈判内容:
石槽沟风电场容量为90MW,计划在场区进行配套储能建设。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针对电力体制改革及山西省辅助服务市场的开展情况,对本项目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2)针对电池选型方案、PCS选型方案、储能系统电气接入方案、储能系统控制与通信接入方案、项目选址方案、短路电流校验、电能质量影响等,对本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3)对储能项目安全性进行分析研究。
4)对储能项目进行投资收益分析研究,提出投资建议。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应答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应答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竞谈的处罚期内;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4)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二)专用资格条件
近5年(2018年至谈判截至日)内至少有1个及以上储能项目可研编制业绩或储能设计业绩,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
原标题:华电山西风电场配套储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