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
1、备案阶段
变电站间隔及其附属设备
1)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2)争取所在省份当年配额。须向当地发改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2.1 申报建设(已完工或即将完工的申请补贴计划)计划的请示;
1.2.2 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国土、电网公司、林业等部门);
1.2.3 其他已取得的项目进展(如:测绘、地勘等资料);
1.2.4 项目概况以及项目公司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以上资料准备完毕后提交到县发改委进行审核,逐级报送,经过层层筛查最终列入省发改委项目清单中。
3)取得备案证。须向省级(市级)发改部门提交资料如下:省发改委公布的项目清单;
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础信息登记表、节能登记表、招投标方案(省发改委官网下载最新版);
申请备案的请示;
公司三证。
提交以上资料至省(市)发改委,审核无误后下发(一般当下就能)备案证。
2、获得省(市)级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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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批复文件 |
1 |
国土部门 |
选址意见函(县级) 土地预审意见(省级) 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市级) 地灾评估备案登记表(省级) |
2 |
电网公司 |
电网接入方案批复(部分地区把电能质量评估报告 作为前置手续)(市级) |
3 |
环保部门 |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级) |
4 |
安监部门 |
安全预评价表的批复(市级) (由建设单位组织评审工作) |
5 |
水利部门 |
选址意见函(县级)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省级)(平原地区可不做) |
6 |
建设规划管理部门 |
选址意见书(县级) |
7 |
文物部门 |
选址意见函(县级) |
8 |
武装部门 |
选址意见函(县级) |
9 |
林业部门 |
选址意见函(县级) |
3、获得开工许可
(1)办理建设项目银行资金证明(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 20%);
(2)办理建设项目与银行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协议(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 80%);
(3)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做项目设计;
(4)获得项目建设地建设局开工许可;
三、项目施工图设计
开工证办理流程
1、现场测绘(前期已完成)、地勘、勘界、提资设计要求;
2、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并上会评审;
3、出施工总图蓝图;
4、各专业进行图纸绘制(结构、土建、电气等);
5、出各产品技术规范书(做为设备采购招标依据);
6、和各厂家签订技术协议;
7、现场技术交底、图纸会审;
8、送出线路初设评审上会出电网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