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发挥光伏电站帮扶作用,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持续推进精准帮扶,桐城市嬉子湖镇积极做好光伏帮扶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做好电站维护。设置光伏电站管护员,签订管护协议,规定工作职责,每月对光伏电站管护四次,月底对光伏管护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工资。同时该镇振兴办每季度组织工作人员对全镇4座光伏电站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督察,及时发现各村光伏电站的问题,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限时整改,并将结果纳入镇季度绩效考核,确保光伏电站运营管护到位,发挥经济效益。
完善分配方案。目前,该镇4个村均经过民主评议流程制定了2022年村级光伏收益分配方案,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光伏收益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开发或村内小型公益性事业建设且不低于60%,光伏收益分配方案在村内公开栏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该镇光伏收益11.91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8.82万元,支出占比达74%。
严格岗位开发程序。该镇根据光伏公益岗位的自身特点和要求,严格规范开发程序,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群众自主报名、召开两委会、名单公示等程序,依据脱贫户监测户自身的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结合各村当前的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就业公益性岗位33个。确保科学设岗,通过就业来激发脱贫户的内生动力,鼓励脱贫群众积极参与劳动获得收入。
原标题:桐城市嬉子湖镇:光伏帮扶,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