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填报流程
(1)填报月度建设(运行)信息
风电、
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四通一平)开工后的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填报上月月度建设信息;省级电网企业在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汇总个人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投产信息,打包报送至信息平台。个人可申请登录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复核。
(2)填报并网申请受理信息
需申请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在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并网申请信息,并在并网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并网验收信息。电网企业在受理项目单位并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信息平台对申请受理相关信息进行复核。
(3)填报全部设备投产信息
新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在全部设备投产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填报项目投产信息。
(4)填报竣工验收信息
新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在竣工验收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填报竣工信息。
(五)项目运营
1.填报受理要求
完成项目全部设备投产信息填报后,方可填报项目运营信息。
2.填报内容
(1)月度运行信息
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需填报月度运行信息,主要包括上网电价、上网电量、限电电量、结算电量、补贴拨付、设备退役信息等,并上传电力交易结算凭证。
(2)补贴清算信息
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均需按年填报补贴清算信息,包括年度上网电量、应获得补贴金额、实际补贴拨付金额、清算补贴金额等。
3.填报流程
(1)月度运行信息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正式开始商业运营后,项目单位需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填报上月项目运营信息。
(2)补贴清算信息
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在每年1月前5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年度补贴清算信息。
(六)项目运营结束
1.填报内容
新能源发电项目结束运营后需填报项目运营结束信息,主要包括运营结束时间、结束方式、植被恢复情况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2.填报流程
项目单位需于项目结束运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填报项目运营结束信息。
二、注意事项
1.项目单位在项目升压站并网验收完成后即具备申报补助目录资格,应通过信息平台按照补助目录申报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支持性文件。
2.在项目完成核准(备案)后,项目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规模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须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确认后方能变更。
3.对于信息填报不及时或填报错误的项目,在信息补充更正前,不具备申报补助目录资格,不能领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