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竞争指数(TC)又称贸易专业化系数,用来衡量一个国的特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相对竞争优势,计算公式表示为:
式中jE、jI分别代表特定商品j的出口值和进口值。其取值范围为(-1,1)如果TC指数为正,表明该国j商品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该产业在国际竞争中也较强;反之,出口竞争力较弱,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弱;TC值越接近于1竞争力越强,越接近于一1竞争力越弱。下表3.3表明TC指数大部分均在一1左右,反映出我国光伏产业相对竞争力较弱,虽然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较高反映出我国光伏产品的竞争优势,然而,我国光伏产业“两头在外”不平衡的发展模式可以从TC指数中看出。
产业内贸易指数(Intra-industryTrade,简称IIT),简单来说就是一国同时进口和出口同类产品的贸易现象。衡量产业内贸易水平最具权威的是Grubel&Lloyd(1975)提出的G-L指数,公式表示为:
表达式中,iGL表示i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iX表示i产业或同类产品的出口额,iM为i的进口额。iGL指数的取值范围为(0,1),iGL的指数越大,表示i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程度越高;iGL值越小,表示产业内贸易程度越低。
当iGL等于0时,表示产业i为完全的产业间贸易;当iGL等于1时,表示产业i为完全的产业内贸易。国内学者沈国兵(2007)认为,当GL指数在0-0.5之间表示产业内贸易程度低;在0.5-0.7之间表示产业内贸易程度中等;在0.7到1.0之间表示产业内贸易集中程度高。
从上图中看出,中欧之间在光伏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产业内贸易,产业链“两头在外”的特征明显。
金融危机后,欧美各国频繁对华发起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并且表现出新的特点,即高涉案金额,涉案行业面广,逐步转向科技含量高的产品,表明了欧美各国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决心。欧委会认为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但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中欧光伏“双反”案件反映了中欧之间激烈竞争的对象己经转向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上,由于国情不同,关于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规定与程序上存在根本性的分歧,欧盟不断提高对华采取贸易壁垒,对中国与欧盟双方都会产生消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