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甲方因各种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需要拆除电站或项目无法执行下去 处理方式:
(1) 如电站运行未满合同规定年限,因甲方原因需要提前拆除,甲方需要按合同规定剩余年限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计算公式可参考: 电站拆除上一年乙方发电收益×(合同约定年限-已运行年数)
(2) 甲方需按合同规定剩余年限补偿
光伏发电企业损失的预期国家度电补贴收益
(3) 场地被征收时电站的征收补偿款,由征收方直接支付给电站投资方;
4、 双方配合问题造成项目进度延后
因政府的政策性补贴对项目的并网发电时间均有要求,如不能及时开展工作,造成项目延误,则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处理方式:
(1) 在合同中约定甲方及时提供场地、服务及基础资料等,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便利;
(2) 明确具备进场条件等大的时间节点;
(3) 全面配合乙方申请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5、 场地租赁费用支付方式
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有如下两种方案,在合同中明确采用何种方式 (1) 按年或其他方式直接支付租金,甲方开具发票给乙方 (2) 将屋顶租赁费用分月折算到所售的优惠电价中
二、 电费结算
(一)国家补贴部分
1、国家对分布式
光伏电站的补贴方式为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按月转付给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
2、补贴电量的计算方式:
补贴电量=电网公司承认的总发电量=项目上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 补贴资金=电网公司承认的总发电量×度电补贴
3、 因此
(1)需要将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等进行抄表计量,并上传地方电网公司调度中心,以进行获取国家补贴资金;
(2)如项目场地提供方提前终止合同,则不仅需要赔偿其他合理经济损失,还需要计算赔偿电站投资方理论应该获得的国家资金补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