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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年)》权威解读来了
日期:2023-04-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xin_yj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4月25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政策 新措施”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5场),介绍《济宁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年)》相关情况。


为认真践行国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促进济宁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省、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的有关要求,对照《济宁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十四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和重要任务,结合当前济宁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实际,对济宁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年)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规划介绍如下:

发展目标

以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济宁市产业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产业融合模式为方向,打造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示范基地。到2025年,建成、在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量达到8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装机占全市发电总装机比重达到37%左右,新能源发电量达到80亿千瓦时。

重点任务

提质升级发展“光伏+”工程


发挥国家级基地引领效应,以创新引领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促进太阳能光伏提质升级,大力实施“光伏+”工程。到2025年,全市建成、在建光伏发电装机总量达到700万千瓦左右。

一、集中式光伏。重点深耕“光伏+塌陷地治理”基地。聚焦光伏和生态修复融合发展,大力推动鲁西南(济宁)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鼓励新增塌陷地光伏+同步治理模式。积极推动“光伏+未利用地”融合发展模式。充分挖掘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未利用土地资源,结合生态修复、乡村振兴,采用“光伏+”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开发一批集中式光伏项目。积极发展“光伏+工业用地”集中式发电。支持能源企业利用自有工业场地、园区,积极发展集中式光伏。

鲁西南(济宁)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重点推进时代永福1.1GW光伏基地项目,华电鱼台70兆瓦水上光伏项目、华能嘉祥梁宝寺8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等,利用兖州区、任城区、邹城市、微山县、鱼台县、曲阜市和嘉祥县等采煤沉陷区结合农业、渔业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约300万千瓦。

光伏+工业场地项目:重点推进邹县电厂阳来灰场工业场地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约8万千瓦。

光伏+未利用地项目:重点利用市域内未利用土地,按照“光伏+”的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开发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约15万千瓦。

二、分布式光伏。大力支持“光伏+屋顶”分布式发电。依托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合理利用工业厂房、商业企业、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屋顶资源,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促进光伏发电就地生产、就地消纳;以嘉祥、鱼台、梁山、曲阜和邹城等县(市、区)为重点,进行整县式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在具备实施光伏条件的乡村地区,大力推广光伏工程带动乡村振兴模式;优先发展“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200万千瓦左右。

稳步持续发展生物质发电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煤炭消费压减,持续推动我市生物质绿色电力供应,打造生物质绿色电力供应工程。到2025年,建成、在建农林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装机总量达到34万千瓦左右。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充分发挥农林生物质资源储量丰富、品种多样、布局灵活、适应性强等优势,因地制宜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重点推进任城、泗水、嘉祥等地生物质项目建设,鼓励现有项目进行热电联产升级改造;在工业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集中地区和畜禽规模化养殖地区,支持建设沼气发电项目。

合理布局发展垃圾发电。统筹考虑生活垃圾产生量、“邻避”效应和辐射半径等,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垃圾分类处理,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我市目前11个县级行政区除曲阜市外,已经建成10个垃圾发电项目。下步重点推进曲阜市1.2万千瓦垃圾发电项目建设。

多元拓展可再生能源利用形式


结合“双碳行动”,挖掘可再生能源绿色热力和绿色燃料等多品种绿色能源的供应潜力,打造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示范基地。

促进光热多形式利用。依托我市已有的太阳能开发利用基础,推动太阳能热利用由生活热水向城市供热、制冷转变,实现太阳能热水、采暖、制冷系统的规模化应用,不断扩大太阳能采暖、制冷和工农业热利用规模;积极推进太阳能利用与常规能源体系相融合,推广“太阳能+空气源热泵供热”“太阳能+天然气”“太阳能+电能”等模式。

积极发展生物质热利用。按照就地收集、就地消费的原则,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供热,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按照热电联产集中取暖规划建设,鼓励垃圾发电项目实行热电联产;结合用热需求和技术经济可行性,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林生物质项目进行热电联产改造;到2025年,生物质能供热面积力争达到100万平方米左右。

规范推进地热能利用。加快推进地热能供热工程,结合济宁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矿业权设置,围绕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和地方供热(制冷)需求,依托先进地热开采应用技术、地热高效梯级利用、尾水回灌技术,打造一批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的地热清洁供热(制冷)示范小镇。加快推进地热能科技创新工程,依托山东省地热清洁能源勘查开发工程研究中心和地热能开发院士工作站以及热泵机组生产厂家、地热勘查施工单位等,加快推进地热能科技创新。

打造综合智慧能源示范区

加强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分布式能源、储能、智能微网、氢能等核心技术研发与融合。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区域供电、供热、供冷、交通等各领域的应用,培育综合能源服务新模式与用户侧智慧用能新模式,逐步建立适应综合智慧能源发展的技术路径、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重点建设济宁海螺工业园区“零外购电”综合智慧能源示范园区项目示范,全力打造成“零外购电综合智慧能源示范园区”的行业标杆。

鼓励储能应用示范

结合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微电网等项目开发与建设,加大储能发展力度,开展综合性储能技术应用研究,重点打造可再生能源与储能融合发展示范工程。重点推进宁德时代兖州区、任城区和微山县大型共享储能项目建设,到2025年,建设50万千瓦左右的储能设施。

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引领,强化组织落实

充分发挥新能源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统筹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职能,强化资金、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建立新能源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规划的刚性管理,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整体合力。

完善体系政策,促进新能源发展

完善新能源发展相关金融、价格政策,强化政策引导、扶持和政策协同,促进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现行财税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完善监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新能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创新发展

紧跟新能源领域科技进步步伐,全面提升人才科技水平。全面落实《济宁市新能源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提出的人才培养目标,按照“路线图”提出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服务等重点环节,着力形成以产引才、以才促产、产才融合的良性发展格局。建立人才储备机制,培养引进高水平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形成方式灵活、来源多元、结构优越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原标题:《济宁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年)》权威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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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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