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二
能源技术服务公司向业主租用屋顶,并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设计、施工、保证发电、以及部分或全额负担电站融资。业主可以通过出租屋顶获取一定的收益,也可以与能源技术服务公司共同出资开发光伏电站,双方按比例分享售电利润。
图7 能源技术服务公司合作模式
其他模式还包括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能源技术服务公司仅提供技术咨询等。台湾在2009年出台《可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后,光伏电站发展进入高速增长期,2013年年底光伏累计装机3.36GW,分布式光伏装机2.9GW,占比85%以上。
台湾2016设定的光伏装机目标是500MW,并计划在2030年之前将装机总量提升到8.7GW。为加速推动台湾太阳光电(光伏)设备采用,达成2016年的500MW装机目标,台湾推出新措施松绑竞标规定,免竞标适用对象从现行的50kW放宽到100kW,且量为150MW,其余350MW仍需透过竞标方式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