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布式光伏项目
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选择三种模式(国家补贴为20年):如果选择“全额上网”方式,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5元/kWh;如果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国家给予0.42元/kWh的电价补贴,上网部分按照当地燃煤标杆电价收购;全部“自发自用”,则电价为售电价格、国家电价补贴价格与省级补贴之和。根据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项目电价采用一般工商业电价:0.8255元/kWh,项目装机容量为1MW,单位造价为8000元。依据以上条件测算,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8.47%之间,投资回收期在9.7年之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具体见下表。
表3:分布式光伏项目财务指标表
四、备案流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等有关规定,光伏项目由各地方政府进行备案。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能〔2014〕523号)规定,重庆市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属地化原则管理,由项目所在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