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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规划建设一批大型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日期:2023-08-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oumingzh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9日,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制定流域单元治理“底线清单”和“一图一表”,推动曹家湖垱网湖水系连通二期、梁子湖水系连通等项目。加快推进梁子湖、花马湖和洋澜湖等重点湖泊水质改善工程,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与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持续巩固黑臭水治理成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2万亩。加快推进鄂州电厂四期扩建项目,规划建设一批大型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原文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鄂州市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1〕11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全面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抢抓花湖机场和武汉新城两大发展机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打造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示范区为目标,以实施区域协同发展等八大行动为重点,着力在解决“小”“弱”“散”等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厚植“通”“特”“精”等比较优势上求实效,推动全市县域经济发展实现总量新跨越、质量新提升、位次新进步,打造产业支撑强、城乡融合优、改革动力足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进步。

——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到2025年,全市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590亿元,其中:鄂城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20亿元,华容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0亿元,梁子湖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0亿元,葛店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50亿元,临空经济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鄂城区(含临空经济区)冲刺全省十强全国百强;华容区(含葛店经开区)进入全省十五强,县域高质量发展考核位于第一类县市区前10名;梁子湖区在全省位次前移。

——发展质效明显改善。到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8%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6%,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0.61%提升至2%。

——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到2025年,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乡居民人均支配收入比缩小到1.6:1,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主要污染物减排量达到省定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水环境质量达到省定目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区域协同发展行动

1.共治绿色鄂州“一江水”。统筹制定流域单元治理“底线清单”和“一图一表”,推动曹家湖垱网湖水系连通二期、梁子湖水系连通等项目。加快推进梁子湖、花马湖和洋澜湖等重点湖泊水质改善工程,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与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持续巩固黑臭水治理成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2万亩。加快推进鄂州电厂四期扩建项目,规划建设一批大型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实施国土绿化与林地修复、水土流失治理、水环境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四大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推动梁子湖国家级湖泊示范区建设,打造中国大湖治理典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均含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不再单列)

2.共绘协同发展“一张图”。配合编制完成《湖北省都市圈市域(郊)铁路线网规划》《湖北省都市圈市域(郊)铁路一期建设规划》《湖北武汉航空客货双枢纽战略规划》。加快编制《武汉新城鄂州片区产业发展规划》《武汉新城鄂州片区用地深化方案》。修改完善《鄂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武汉新城规划》《武汉都市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各项规划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推进武汉都市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共织内畅外联“一张网”。加快推进与武汉15条连接路、与黄石5条连接路全面贯通,重点推进武汉新城-花湖机场快速路、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高新八路与凤莲大道连通等项目,推动红莲湖、梧桐湖轨道交通项目纳入武汉新城统一轨道交通规划;加快三江港与武汉港、黄石港、黄冈港等功能联动,推动三江港与其它国际陆港同港同策、检查互认;积极推进国际航空客货运“双枢纽”建设,研究谋划连接花湖机场和天河机场的通道项目,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节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临空物流中心)

4.共铸产业协作“一条链”。积极探索建立联合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会商、产业园合作共建、税收利益分享等机制,促进都市圈产业园区深度融合、集群发展。加快推进葛店经开区与东湖高新区联合共建国家级光电子及信息产业基地、大健康产业园。加快建设三工光电产业园、明理生命健康产业园等“园外园”。实施都市圈“5G+工业互联网”工程,加快梧桐湖片区东湖高新科技城、葛店南部科学岛超算中心、华容区北斗产业园、绿色建材循环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招商中心)

5.共推公共服务“一卡通”。加快教育、医疗、社保、医保、公积金、公共交通、文旅等基本公共服务互通,推动武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县域延伸。推动武鄂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等交流和信息互通,推动华容区湖北杏福园旅游区等乡村旅游点纳入武汉城市圈旅游年卡“一卡通”。组建武鄂黄黄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联盟,建设鄂州市域产教联合体。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支持临空经济区建设外国语学校。推动医疗机构共建、医疗技术共享,开展医疗技术、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双向转诊、急救转运等方面深度合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积金中心)

(二)实施重大项目推进行动

6.扎实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设现代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推进武鄂大通道北通道(吴楚大道市政化改造)、鄂州花湖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武黄高速改扩建、花湖机场南北通道等项目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统筹流域治理,重点推进花马湖泵站扩容、梧桐湖水厂新建等项目,谋划推进长江干堤提标升级。提升能源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谢埠110千伏输变电、配电网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供电公司)

7.扎实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围绕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推进度边电子精密制造、新科宇航飞机MRO、双杰集团智慧能源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特普生传感器、英佛曼纳米涂层生产线、杜肯气凝胶风管研发及生产基地、Mini/Micro显示产业化等项目。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加快推进园博园、吴都乔街、金十字片区改造提升、华容区冷链物流骨干基地、梁子湖区东梁子湖乡村振兴文旅综合体等项目。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渔业、中新开维绿色食品产业园、鄂姜农业产业园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招商中心)

8.扎实推动重大民生项目建设。鄂城区重点推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智慧医疗升级、汀祖马鞍山生态陵园等项目。华容区重点推进华容镇老旧小区改造、区人民医院改扩建、红莲湖区域市政路网等项目。梁子湖区重点推动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二期)、涂家垴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梁子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项目。葛店经开区重点推动城乡电网、排水管网、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及葛店经开区教育功能提升补短板等项目。临空经济区重点推动燕矶镇安置小区、临空经济区沙塘学校、航空特勤消防救援站新建工程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实施新型城镇化推进行动

9.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完善中心镇功能,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管网更新,完善5G基站、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布局,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切实形成区镇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鄂城区实现物管小区覆盖率达到100%;华容区力争2025年实现一批乡镇进入“全国千强乡镇”前500名,入选全国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梁子湖区完善太和美丽城镇中心功能,推进区镇村功能衔接互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

10.推动城市综合开发。建设“鄂城—临空”主城,强化中心城区政治、文化、教育、金融中心地位,做强交通枢纽、临空服务、航空物流等功能。建设“葛店—华容”副城,建设武鄂同城化发展“桥头堡”,强化技术研发、先进制造、电商物流等功能。建设“红莲湖-梧桐湖”新城,强化科创孵化、科教研发、数字创意、休闲度假等功能。推进杜山镇全国农村产业强镇建设,打造段店镇、蒲团乡、长港镇、梁子镇、沼山镇、涂家垴镇、太和镇、碧石渡镇、汀祖镇9个特色镇,强化农业生产、绿色工贸、生态旅游、综合服务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临空物流中心,市供销社)

11.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基层服务等领域,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公平合理、普惠性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联体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鄂城区做好原市直学校、幼儿园整体划转承接工作和后续管理工作,加快区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镇急救站建设,打造城区“10分钟急救圈”、农村“30分钟急救圈”。支持华容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省、国家评估验收;支持梁子湖区提升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实现全区87个村(居)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卫建委、市民政局)

(四)实施科创能级提升行动

12.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工程”,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领军型科技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扶持、培育、壮大更多本土创新型龙头企业,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力争到2025年每万家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7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00家。力争到2025年培育1—2家科技领军企业,做大做强10家龙头科技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13.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推进一批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各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双创示范基地等“双创”基地。力争2025年全市县域建设重大科教设施1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30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100个,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14.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围绕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形成关键技术清单,全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装备和产品,支持每年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0个以上,力争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15.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产学研金服用”转化体系建设,深化产学研、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紧密合作,协同省级产业基金,联合组建产业发展基金,吸纳重点科创项目在鄂州落地。力争2025年,引导企事业单位实施研发项目1000个,牵头或参与实施国家级科技项目20个,省级科技项目60个,市级科技项目15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五)实施产业赋能行动

16.打造重点产业集群。推动“157”现代产业集群健康发展,支持鄂城区发展光电子信息、低碳冶金、现代金融、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产业集群;华容区发展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集群;梁子湖区发展医疗健康、文旅康养等产业集群;葛店经开区做大做强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激光高端装备等产业集群;临空经济区发展光电子、智能制造、现代物流、医疗健康等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传统优势产业规模达到125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达到1100亿元,服务业总量规模达到900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7.推动园区提档升级。支持鄂城区机电制造及再制造循环经济产业园、华容区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梁子湖区梧桐湖科技城、葛店经开区光电信息产业园、临空经济区鄂州顺丰产业园等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强产业园区信息化建设,合理布局建设5G基站,推进“企业上云”工程,完善武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支持花湖经济开发区扩区更名,积极申报省级高新区,力争2025年创建国家级高新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

18.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对入库企业政策引导和帮扶力度,梯次培育“四上企业”。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招引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促进更多企业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和全省工业企业100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家以上,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力争到2025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30家以上。打造一批创新型、细分行业的“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加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引导基地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支持。引导社会融资持续向小微企业倾斜,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实施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支持杜肯新材料、兴欣科技等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招商中心)

(六)实施乡村振兴行动

1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防止规模性返贫。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加强衔接资金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和长久发挥作用。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村企双赢,带动更多资源和要素投向乡村。持续深化消费帮扶、对口帮扶、定点帮扶。(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20.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重点打造武昌鱼、现代种业、中新开维预制菜、临空农产品交易及冷链物流中心等优势产业,做优做强“鄂州武昌鱼”“梁子湖螃蟹”“梁湖良品”等区域公用品牌。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做强做长农业产业链。推进农村寄递物流设施建设,加快贯通区、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建设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农产品航空货运运营中心,建成“买湖北、卖全国”的农产品集散地。建设“沿江、沿湖、沿港、沿山”农文旅融合示范带,支持鄂城区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梁子湖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面启动“万名乡村人才技能培训”,大力实施“乡村工匠培训计划”“乡嫂培训计划”“农村电商人才培训计划”,完成不少于1万人次乡村人才技能培训任务。至2025年,全市现代农业一二三全产业链产值超1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招商中心、市临空物流中心,市供销社)

21.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开展全域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活化利用乡村特色文化和生态资源,积极打造“沿江、沿湖、沿山、沿河”美丽乡村示范带,至2025年,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指导各区重点培育10个旅游特色村、5个特色乡村民宿、5个农文旅融合的A级旅游景区。开展农村“六闲”资源综合整治提升行动。举办农村“六闲”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发布暨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会,重点打造10个农村闲置资源综合整治利用示范点。加强农村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道路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至2025年,建设干线农村公路100公里、农村公路联网畅通工程110公里、提档升级工程80公里、安防工程30公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委,市招商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电公司)

(七)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22.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深入推进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加快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加快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快推进樊口区域沿江路及江滩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工程建设。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推进长江文化旅游建设,深化长江大保护金融创新实践。(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3.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实施市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加强绿色技术和创新引领,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提升产业循环化水平,重点实施工业固废、尾矿、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践,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探索碳排放权、用水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提升城乡绿色人居环境,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支持华容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梁子湖创建国家级示范湖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水利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管控,深入推进臭氧、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持续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消除重污染天气。不断强化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大气面源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系统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平,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固体废物、新污染物、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局)

(八)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25.打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难题,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实行企业开办“1个环节、0.5天、0费用”,只到“一窗”(综合服务窗口)或“一网”(政务服务网专区)申请办理。持续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探索实行行业综合许可单轨制和行业综合许可证统一有效期制度。推动重点产业链进行“整链授信”,按照“金融链长制+主办行”模式,强化银企对接,推动银行机构差异化做好建档、评级、授信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公积金中心,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市直其它办证单位)

26.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加快政务流程再造。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实现跨部门“一人受理,全程服务”。对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惠企政策专区建设、省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建设,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享。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鄂汇办”移动端延伸,发布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全面纳入清单管理,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清单内的事项可“掌上办”。统筹指导各行政区、葛店经开区积极参与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争取政务服务指标进入第一方阵。(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公司、市安泰天然气公司)

27.打造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共建一体化信用体系,加大包容审慎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一对一”法律服务,大力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建立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作机制,市发改委负责本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点任务落地,负责县域经济发展的形式分析、宏观指导、工作调度、政策协调和推进落实。各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下同)是本方案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各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完善责任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完善支持政策,推动县域经济取得新成效。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专项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完善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建立鄂城区与临空经济区、华容区与葛店经开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协商机制,加强联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中心)

(二)强化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财税保障激励,建立区级财源稳定增长奖励机制,鼓励各区做大税收规模,重点奖励财源建设成效显著的区。强化用地保障,建立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土地指标差别化配置机制,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切实提高用地效率等。强化金融保障,鼓励国有投资机构、国有担保公司等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以整县推进方式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遴选资质优良的县域平台公司作为企业债券发行试点,探索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向县域延伸,提升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强化人才保障,实施“梧桐计划”“人才池计划”“人才强企工程”等重大引才工程,在通用航空、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城市亟需加快发展的领域,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三)强化考核激励。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考真考实,真罚真奖,传导压力,增加动力。市统计局按要求提供各项指标数据,确保考核成绩客观公正。对纳入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的区,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全省同一类县(市、区)前十强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被省级评为年度县域经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进位显著的单位并获得省级一次性奖励的,市财政再给予等额一次性奖励,类内考核后退位区需作表态发言。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督考办、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原标题:湖北鄂州:规划建设一批大型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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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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