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光伏要提质降本,发力在+
光伏+料,不加价
2015年3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工信部〔2015〕第23号),进一步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行业发展水平。
2015年6月1日,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认监委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号),对进一步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再次作出了严格要求。
以上光伏政策文件发出强烈产业升级信号,同时也有可能在暗示光伏企业加速提质降本,也不乏企业都纷纷在暗自发力,但是在今年竞争性配置资源的推波助澜中爆发,可谓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关键时刻,还得有“料”。
光伏+供,把绿色能源带进生活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用增量改革促存量调整,在增加投资过程中优化投资结构、产业结构开源疏流,在经济可持续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就是优化产权结构,国进民进、政府宏观调控与民间活力相互促进;就是优化投融资结构,促进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就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就是优化分配结构,实现公平分配,使消费成为生产力;就是优化流通结构,节省交易成本,提高有效经济总量;就是优化消费结构,实现消费品不断升级,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
经济疲软,供给过度的就是这次改革需要对付的三个“去”(即去产能、去库存和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
我国现阶段能源需求与环境气候呈现日趋严重不对等现象,调节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势在必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国际合作“四个革命和一个合作”。 落脚到光伏企业(或可再生能源企业),在供给侧改革进程中,将起举足轻重的角色。
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无污染、与环境友好型的绿色能源,能源结构调整,需要绿色能源的加入,光伏也不能落下。光伏企业要苦练内功,把技术做强,市场份额做大,光伏发电成本做低,与煤电或常规能源发电具备更优势地步,实现绿色电力成功转型逆转能源市场,改变能源结构,从而改善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环境。
概括地说,简单的扩张时代已经过去,现在是到了建设质量经济的时代,追求一个精致的高附加值经济-阳光共享经济(Uber模式)。
2.2光伏要提质降本,发力在-
光伏-污,让天空更蓝
2016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拟将现行的“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染征税。环保税将不向普通居民征收,是我国财税改革中税制改革的一个部分。
这意味着1979年确立的“环保排污费”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由环保税取而代之。
多排放多缴税,少排放少纳税,这是征收环保税的主旨。制定环保税法,推进环保费改税,在环保税改革的环境下,我们期待国家更多地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
对于控排企业或高污染、高能耗企业(以下简称“红能企业”)有利有弊,利在红能企业推行转型发展进程中寻求创新发展,绝处逢生,做实自己,做大自己,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不懈努力奋斗;弊在红能企业在此次深化改革在浪潮中需要承担起些许社会责任,征收环保税,是惩罚,更是激励,激励企业迎头奋进,为美好的蓝天和我们的中国梦,我们应该都来做点什么。
同时,对于可再生能源或新能源企业(以下简称“绿能企业)来说,无非是一大利好消息,是非可参与进来,出售清洁能源配额,滋生新一轮利润增长极,或者说绿能企业大气污染减排当量可抵扣红能企业大气污染排污当量,且二氧化碳排放是否应该纳入到环保税的征税范围还有待讨论。
光伏-碳,加速低碳生活进程
2016年8月30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京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指出,
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要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
说到“绿色金融”,我们不难联想到“碳金融、碳交易、碳足迹、VERs、CDM、碳基金、碳保险、碳期货以及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金融理财产品”,企业可通过实业与金融产品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发挥金融杠杆的作用,以新能源为依托,以“绿色金融”为特色,用“资本+资产”的运营机制,创新发展与转型,促进企业提质降效。
碳交易市场机制在国内7省市(北京、广东、湖北、上海、深圳、天津、重庆)试点了数载,虽然还是新生事物,但其意义深远,通过试点提高参与企业控制碳排放的意识,让企业了解到碳运用具有资源资产价值,可以通过资本运作降低成本,甚至获得利润,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然而,碳交易是指在一定管辖区域内,允许碳排放主体或者其他合法主体,拥有在一定时限内排放一定碳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通过行政配额得到,也可以通过市场购买获得,且允许这种权利在确保碳实际排放不超过限定排放总量的情况下,像商品一样在交易市场的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以达到碳交易成本最优的市场机制。
相较而言,碳交易优于碳税,原因在于碳交易更能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观能动性,但在理论设计上要尽量减少市场交易的成本,包括分配管理交易额等行政手段增加的成本。
光伏行业是国家扶持行业,也是国家深化改革中要大力发展的新兴行业,那么光伏企业要在碳交易市场有所作为,应该提早布局,推广低碳理念,应在新能源基础上发挥低碳技术的创新整合能力,占领新一轮经济增长制高点;积攒新能源优质资产存量,并积极开发增量资源,盘子大了,再参与到2017年即将建立的全国碳交易平台中来,让优质新能源资源不仅仅停留在价格上,更应该极力开发新能源资源的附加价值,加速低碳生活进程,共享低碳经济。同时,以低碳技术的发展为契机,提升自身在光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在同行业的发展中占有更大的话语权,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带动整个区域的绿色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促进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