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1.陕西省发改委、扶贫办印发《陕西省电力扶贫行动计划》
主要内容:2016年5月11日,陕西省发改委和扶贫办联合下发《陕西省电力扶贫行动计划》,《计划》主要措施包括完善“太阳-太阳”工程等。《计划》要求用五年时间全面解决56个国家片区县、扶贫开发重点县电网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8808个贫困村动力电全覆盖。全面提升陕西省贫困地区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实现贫困地区户均配变电容量达到2千伏安、用户供电可靠率达到99.72%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2.陕西延安市《关于做好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4月26日全市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及《XX县
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有关要求,以县区为单元统一组织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具体由各县区经发局会同扶贫办负责编制工作,并尽快上报市发改委。特别是梁家河村、康坪村光伏扶贫项目作为我市光伏扶贫工作首批启动项目,延川县及宝塔区政府要抓紧落实实施方案具体细则,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3.陕西省发布《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产业项目;还可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探索将财政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贫困户享受收益。
4.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2020年以前,在列入国家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实施范围的18个县,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单位,以贫困户为受益对象,借鉴国家和我省前期试点的经验,大力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力争使纳入光伏扶贫的贫困户年增收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资源较好的市县可因地制宜地自行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
西藏自治区
西藏发改委《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主要内容:办法指出自办法发布之日起,西藏取消光伏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未按法律规定和有关管理规定完成收购
光伏发电发电量的电网企业,自治区能源监管部门将责令电网企业限期纠正。
云南省
云南省能源局《推进太阳能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云南省能源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其对云南省“光伏+扶贫”模式提出了指导意见,为国内其它地区的“光伏+扶贫”发展模式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