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光伏扶贫政策
1.云南省能源局下发《推进太阳能(000591)
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云南省能源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其对云南省“光伏+扶贫”模式提出了指导意见,为国内其它地区的“光伏+扶贫”发展模式提供了借鉴。
2.国家能源局下发《2016年定点扶贫与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要内容:扩大
光伏扶贫实施范围。商请甘肃省发改委、能源局增加通渭县、清水县光伏扶贫规模,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信丰县太阳能资源量评估工作,在具备开发条件的前提下,商请有关部门争取将信丰县纳入全国“十三五”光伏扶贫工程范围。
3.央行等七部门发布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深刻内涵,瞄准脱贫攻坚的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精准强化工作质量和效率,扎实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坚持精准支持与整体带动结合,坚持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协调,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统筹,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便捷获得贷款,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能便捷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4.五部委:发改能源【2016】621号 关于实施
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主要内容:要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 ,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可因地制宜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