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188金宝搏下载app » 政策 » 正文
 
广东:2025年后并网风光项目按不低于10%/2h配置储能
日期:2024-07-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huameng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7月26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扩大新并网项目配置范围及容量。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的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和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项目,按照不低于10%/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而且新能源发电项目可跨地市配置储能。

原文如下: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有关企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我省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提升新能源发电并网性能,结合广东实际,现将新能源发电配置储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新并网项目配置范围及容量。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指通过电网公司批复的正式接入系统方案并网)的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和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

二、允许跨地市配置。自发文日起,新能源发电项目可跨地市配置储能。

其他事宜仍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3〕684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3〕396号)要求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25日

原标题:广东:2025年后并网风光项目按不低于10%/2h配置储能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 188金宝搏下载app 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