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
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
(一)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绿色燃料,积极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
(四)多元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鼓励生物质发电项目提供调峰等辅助服务。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
(五)协同推进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在保障好居民冬季取暖前提下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因地制宜推进耦合生物质燃烧技术改造,鼓励发展大容量燃煤锅炉掺绿氨燃烧。
(七)深化建筑可再生能源集成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空气源热泵和集中式生物质能等供热制冷应用,偏远地区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利用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
(八)全面支持农业农村用能清洁化现代化。推进农林废弃物、禽畜粪污等与农村有机垃圾等协同处理,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集中式生物质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项目。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创新试点
(十)加快试点应用。结合资源条件因地制宜推进大型燃煤发电锅炉掺烧农林废弃物等耦合生物质燃烧技术改造。
原标题:六部门: 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 鼓励发电项目提供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