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储能发展、油气勘探开发和绿证核发有关情况,解读《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正式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在发布会上介绍,201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和要求,对行业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暂行办法》出台十多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管理办法》实施后,关于项目“新老划断”是怎么要求的?记者就此在发布会现场提问。
潘慧敏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管理办法》在备案部分提出,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管理办法》印发前已经由自然人备案的,可不作备案主体变更,仍按原备案项目类型管理。
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占光伏发电量的41%
潘慧敏表示,从规模体量看,在累计装机方面,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的42%。新增装机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1.2亿千瓦,占当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43%。发电量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量3462亿千瓦时,占光伏发电量的41%。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从发展环境看,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已全面进入平价无补贴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暂行办法》中围绕财政补贴确立的规模管理等一系列规定不再适用,国家层面已逐步建立起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承载力评估等发展引导机制。
从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看,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持续快速增长,接网消纳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迫切需要调整管理思路,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发力,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特别是户用光伏不断拓展开发模式,一些项目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实则由企业开发建设,一些项目开发建设存在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亟需进行规范。
潘慧敏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和明确“新老划断”,是行业比较集中的意见。
为此,《管理办法》在备案部分提出:“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本办法印发前已经由自然人备案的,可不作备案主体变更,仍按原备案项目类型管理……”,同时在附则中进一步明确“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对于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由此对于在《管理办法》印发前已备案项目给予充足的政策衔接期。
第一批“沙戈荒”基地建成装机9199万千瓦
外界比较关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的推进情况,我国第一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目前的建设进展如何?
对此潘慧敏表示,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在内蒙古、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筹安排50个基地项目、装机9736万千瓦。
以“沙戈荒”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是新能源发展的主战场、主阵地,是新能源装机增长的基本盘。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进基地建设。截至2024年底,第一批基地建成装机9199万千瓦,约占目标任务的95%,投产9079万千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进行了专门部署。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用好第一批基地建设成果经验,继续抓好第二、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为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促进清洁低碳转型作出更大贡献。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答每经问: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