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美国政府将继续对这类产品进行“双反”调查。
这一举动引起了国内光伏企业的关注。虽美国光伏需求量占全球市场比例已不算特别高,但个别企业如昱辉阳光(SOL.NYSE)、天合光能(TSL.NYSE)这类在美出货量较大的公司,将受到较大影响。
2012年,美国商务部提起了第一轮“双反”终裁,无锡尚德、天合光能的反倾销税率分别为31.73%和18.32%,而59家光伏企业平均反倾销税率为31.73%,其余公司分别为249.96%。而反补贴税方面,中国的征税比例则在14.78%到15.97%间。当时,中国的主要外销渠道是欧洲市场,美国和日本等地因为贸易保护原因,其对中国企业出口的占比并不大,因此本次终裁结果的实质性影响也不算十分巨大。
“虽然我们在美国出口量还不是很大,但我们公司的合计光伏税率大概是40%,企业肯定是不会从中国大陆直接出口到美国再卖产品的,做法就是直接把原材料运到台湾地区,在台湾当地加工成电池、组件,这样可以避税。”
昨天,一位在美上市光伏企业的高层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这次“双反”调查的目的在于,美国方面是希望把以往中国大陆公司的避税方式全面堵住,不让中国大陆公司在台湾地区加工成电池及组件,再出口到美国市场。
这次光伏“双反”调查的起因,是去年年底美国Solarworld公司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的申请所致,这家公司就是2012年那轮美国首次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的始作俑者。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1月底也曾表示,在前一轮调查中,该企业就试图将产品范围扩大,却遭到了美国商务部的驳回。这次该公司再次通过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是滥用贸易救济手段的行为,“此公司自己在美国的经营出现了困难,是与其经营策略失误、生产成本过高及美国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有关的,与中国产品进口并没有必然联系。”
目前,对美出口的光伏电池,占中国光伏组件总出货量的5%到10%左右,影响应不算很大。
不过,由于每家光伏公司对美的出货量并不一样,假设以个体公司来看,这次“双反”的影响也未必比想象中来得小。
以昱辉阳光为例,其2013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的美国出货量,从原来的4.4%占比提升到了30.9%,与此同时,中国市场的占比则从17.9%降低至10.4%。该公司的收入,也在三个季度内分别由2.84亿美元,提高至4.19亿美元,因此昱辉阳光在美国其实是在逐步扩大销售额的,这也可见其对美国市场的看重。
另一家在美上市公司天合光能也如出一辙。其在2013年第三季度中,美国市场占其整体收入的19.2%,环比提高了4个百分点。而且,天合光能在两个季度的总收入,也分别由4.4亿美元上升到了5.48亿美元,美国市场对其的重要性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