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区发展改革委在完成本区范围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的相应情况梳理后,将有关情况对全社会公示,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沈维佳
联系电话:23112865
传真:63584462
附件1: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未开工项目情况表.docx
附件2: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已开工项目情况表.docx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2018年12月25日
原标题:151.09MW未开工 上海市“十二五”以来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