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国家能源局通报了《2018年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其中有一个相对经典的案例,该用户于2018年6月1日并网,后因国家光伏补贴政策调整,且国家认可的可获得补贴的规模管理范围名单尚未下发,供电企业无法得知该用户是否在国家认可的发电补贴范围内,故未发放上网电费和发电补贴。
近日,国家能源局通报了《2018年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其中,2018年12月份涉及光伏投诉有5件,均为电费结算不及时问题,国家能源局已督促相关供电企业尽快结算,都已处理结束,用户表示满意。
小编注意到一个相对经典的案例: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群众反映,其光伏发电项目于2018年5月并网,但一直未收到电费。能源监管部门调查后发现,该用户于2018年6月1日并网,后因国家光伏补贴政策调整,且国家认可的可获得补贴的规模管理范围名单尚未下发,供电企业无法得知该用户是否在国家认可的发电补贴范围内,故未发放上网电费和发电补贴。目前供电企业已将光伏发电用户的上网电费发放完毕,待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名单下发后,再对在名单范围内的用户进行发电补贴计算及发放。这意味着,其他地区在531后并网的光伏项目,电价和补贴都可以参考该方案执行。
以下是2018年12月12398热线典型投诉举报事项具体处理情况中涉及光伏的部分:
原标题:531后并网的光伏项目电费怎么算?能源局公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