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联合发布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
国家能源局将联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联合发布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该计划为下一阶段推动储能产业工作做了明确职能分工。
四部委联合发布《2019-2020年储能行动计划》
2017年10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储能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即“十三五”期间,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即“十四五”期间,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为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在“十三五”时期后两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发改办能源〔2019〕725号),提出从技术研发和智能制造、落实技术与产业发展政策、推进抽水蓄能发展、推进示范应用、推进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推进储能标准化建设等方面落实相关工作。行动计划有望推动地方层面解决储能技术应用中的建设备案难点,让储能系统应用合规化;推动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并获得合理补偿收益;引导并规范电网侧储能发展,“输配电价对储能成本费用未予认定”的局面有望得到重新设计;积极推动储能应用示范,适应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并对先进技术进行示范验证;逐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储能技术创新与标准化协同发展。“行动计划”是“指导意见”的具体工作落实文件,各参与主体将在行动计划下推动 “十三五”储能产业发展目标实现,但“安全应用”和“环保应用”仍是摆在我国储能产业发展和技术应用过程中的关键点。
原标题:四部委联合发布《2019-2020年储能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