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重整公告,预示着历经16年沉浮的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光伏”)即将谢幕。
资料显示,2004年,中电电气集团董事长陆廷秀创立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2007年5月18日,中电光伏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1年,中电光伏以上一年销售额109亿元位列江苏省民营企业100强43位,并被省经信委授予“百亿规模企业”。
但从2011年开始,中电光伏因欧美“双反”、银行抽贷、产业规模和结构调整、供应商反水等因素步入颓势。中电光伏数据显示,从2011—2014年,中电光伏连续4年亏损,净利润分别为-9429万美元、-1.34亿美元、-5061万美元、-5610万美元。
截至2014年底,中电光伏负债总额为8.21亿美元,资产总额为7.21亿美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14%。
就在公司业绩风雨飘摇之时,中电光伏的CEO蔡志方又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创始人之一的陆廷秀不得不从中电集团重返中电光伏最高领导层。陆廷秀上任后,中电光伏的业绩并没有明显起色。
2018年5月9日,债权人之一的上海复卿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被申请人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亦未按《还款协议书》履行相关义务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中电电气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2019年11月29日,中电电气集团向法院提交意向投资人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与新华广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共同参与中电电气集团及核心企业的重整项目签订的《中电电气集团及核心企业重整项目重整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并提交了《合并重整初步方案》。
2019年11月30日,中电电气集团庭外重组项目部向申请人复卿实业发出《商请函》,汇报了庭外重组工作进展,并商请申请人同意直接转入重整申请程序。复卿实业在《商请函》上签署“同意”并盖章确认。然而,该重整计划似乎并未完成。
2020年1月14日,南京中院同意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申请。
2020年7月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受理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重整一案,要求债权人在10月28日前申报债权数额。
南京市中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复卿实业作为中电电气集团债权人,有权对该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中电电气集团不能清偿对复卿实业的到期债务,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债务,符合重整受理条件;中电电气集团系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法院依法对该案具有管辖权。法院因而裁定,受理上海复卿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至此,历经16年沉浮的中电光伏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
原标题:沉浮16年 中电光伏难逃消亡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