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188金宝搏下载app » 市场 » 正文
 
李俊峰:3060目标是机遇也是挑战,需要抓紧做好这几点
日期:2021-03-0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qianjia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对人类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愈发突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我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这意味着,我国要用不到10年时间实现碳达峰,用不到30年时间完成从碳达峰向碳中和的过渡。因为发展阶段不同,一些发达国家早已实现碳达峰,然后用60-70年时间从碳达峰向碳中和过渡。相比之下,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速度更快、力度更大、任务更艰巨。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对我国实现能源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任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李俊峰认为,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对所有企业都是机遇和挑战,新的机会会垂青有所准备的人。新能源企业需要牢牢抓住已有的市场份额,同时时刻准备着应对新的竞争者出现。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新能源发展将出现哪些新机遇和新挑战?企业应如何抓住时代机遇获取更大的发展?发展中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又是什么?

2021年3月2日15:00,李俊峰将做客麒麟学院,在线直播讲述《碳中和愿景下新能源发展机遇与挑战》,一一回答这些问题。日前,李俊峰接受了「麒麟学院」的独家专访。

以下为专访实录:

「麒麟学院」: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碳中和愿景下的能源结构调整中,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各有多大的发展空间?

李俊峰:没有空间限制,只有能做多少的问题。未来,新增的能源需求基本全部来自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中可以大规模发展的是风电和光伏,其潜力和需求量皆很巨大。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现在,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亿千瓦左右,还有7亿千瓦的空缺。按照这个数据来计算,每年还要安装至少7000万千瓦以上才能满足需要。

但是这是一个最低要求,其实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25%,所需的风光装机容量可能远远超过这一目标。一般估计今后十年需要每年新增1亿千瓦。

「麒麟学院」:2020-2030年我国能源转型的路径主要是清洁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战略。您认为替代率能达到多少,如何保证这一替代率的实现?

李俊峰:这里有统筹规划问题,有政策问题,也有企业发展问题,不能保证怎么实现。整个能源转型的大背景是市场经济,没有人能保证实现多少。

目前,整个体制、电价政策、消纳等方面都有问题。

如土地供给应该怎么解决?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这需要多少土地,土地在哪里,供给政策如何解决?

土地不能依靠硬性划拨。国家能源局和自然资源部,应该在土地供给上协商出台新的政策。如内蒙有52%的国土面积划入生态红线,这些区域,能否用来做风电光伏,这都需要讨论。

「麒麟学院」:有观点认为,应该降低新能源用地成本,以支持和促进我国的能源战略转型,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你如何看待这个观点?

李俊峰:我特别反对打土地的主意。既要使用土地,又想降低成本,这种逻辑是混乱的。土地为什么要便宜甚至免费给企业用?土地有自己的价值,不要指望土地成本大幅下降。土地的使用要根据市场价值付出相应价格,保证供应,但不能犯以前的错误。

改革开放前,我国曾经使用过划拨资源的方式,导致所有资源富集区都变成“老大难”的单位,包括张家口、抚顺等老的煤炭矿区,大庆油田等石油产区,都成了资源枯竭型地区,影响了这些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这是不应该的。

风电、光伏在开发中,要给土地资源留出价值和收益,帮助当地富起来。好的土地政策不是把土地成本降下来,也没必要把土地成本大幅降下来,因为风电、光伏现在的发电成本已经很低了。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新能源在发展中必须为土地提供适当回报,否则无法维持这些土地拥有者的可持续发展。

「麒麟学院」: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就是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这给企业提供了哪些新的机遇?

李俊峰:对企业来说,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这意味着,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所有化石能源企业必须考虑转型发展的问题。

这同时意味着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巴黎协定每5年调整一次目标和力度。美国重返巴黎协定后提出计划用5倍速度加快煤炭退出,用6倍速度发展可再生能源,用22倍速度普及电动汽车。显然,煤电会逐步退出,燃油汽车及其背后的石油也将逐步退出,炼厂等企业必须考虑转型问题。

对2060年的碳中和目标而言更是如此,我们只有40年时间,而全球仍有85%的能源是化石能源。未来4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要提高到70-80%,也就是每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要提高2个百分点。

「麒麟学院」:非化石能源占比每年提高2%,这个难度有多大?

李俊峰:难度非常大。2005年以来,我国非化石能源占比为7%左右;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升至16%左右。15年间,我们付出很大努力,非化石能源占比提高了9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长0.6个百分点。

而现在要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是原来速度的三倍左右,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何况,越到后期,难度越大。所以前期要做得更快一些,这是一个很严峻的挑战。

「麒麟学院」:碳中和是全球发展的大方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风电、光伏等企业皆迎来了新的机遇。相应的,全球的市场竞争也更加激烈,中国企业应该如何提高自身的国内国际竞争力?

李俊峰:对新能源企业来说,其实面临的是更强大的竞争。

过去,做石油、煤炭的企业不会去做新能源,而现在这些企业都开始布局了。同样,央企一旦入场,民企也将面临很大的挑战。

当然,其中有很大机会,但机会是对于整个行业来说的,而不是只属于某个企业。企业要明白,未来的竞争会加剧。每个企业思想上要有所准备,行动上要有所安排。这是一场竞赛,大家都在摩拳擦掌。

「麒麟学院」:由于发展阶段不同,有的发达国家已经实现碳达峰,并从碳达峰向碳中和过渡。发达国家有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李俊峰:一个很重要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就是我们首先应该有个愿景。比如欧盟1997年就曾提出要做到使用50%的可再生能源,当时我们觉得这是天方夜谭,现在也已无人怀疑。可见,明确的目标可以作为前进的动力。

中国具有“富煤多油少气”的资源禀赋,风电、光伏发电也只占9%,但这不重要,我们需要慢慢去转变,一点一点降低化石能源比例,要有可以改变的信心,坚决改变的决心和慢慢改变的恒心。

目前,欧盟国家如德国,其可再生能源发电能源比例已占50%。美国计划2035年电力系统实现净零排放。德国计划2035年淘汰煤电。中国虽然在时间上会较晚,但也要有类似的目标。

过去我们强调困难,现在大家处在同样的起跑线上。要看清大的形势,必须努力行动起来。越早行动,主动权越大。比如中广核和三峡已基本没有化石能源,国家开发公司2016年就剥离了所有煤炭资产,国家电投的转型也很快。比起同行,这些公司便有了很大的主动权。

新能源企业需要牢牢抓住市场机会,同时时刻准备着应对新的竞争者出现。不能躺在过去的成绩上,要看清新的竞争压力和竞争格局。苦练内功,在技术上不断进步,才能保证自己的领先优势。新的机会会垂青有所准备的人。

「麒麟学院」:能源结构转型涉及四个革命:技术革命、消费革命、生产革命和体制机制革命,碳中和愿景在这几个方面可以发挥怎样的倒推作用?

李俊峰:四个革命中最重要的是体制机制革命。例如,“十三五”期间,我国曾因消纳可再生能源的需要,要把大部分煤电改成灵活运行的削峰机组。“十三五”的大部分目标都完成了,这项改造却只完成了十分之一。原因不是技术问题或资金问题,而是体制机制问题。

体制机制必须适应新的挑战,过去的体制机制与新的形势已经不相适应了,必须及时改革与此不适应的体制机制。当务之急是完善和改变不适应的体制机制,包括价格机制。体制机制改革到位了,其它三个革命便可顺势而为。

「麒麟学院」:未来,我国的新能源发展将会面临哪些挑战?您认为其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李俊峰:目前最大的挑战是能源转型的速度和发展转型的目标不相适应。2019年,国家发改委提出,新能源要从高速度向高比例发展。高比例意味着规模,而我国现在的风力和光伏发电比例仅为9%。未来需要占据更高比例,这是最大的挑战。

我们必须踏踏实实,做好跑马拉松的准备,行稳而致远。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能见Eknower
 
[ 188金宝搏下载app 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