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部门:
施工许可早已撤销
既然有施工许可,为什么被认定是违建?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24日,林帮水作为法人代表确实以深圳市喜来家家居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在同富路28号建设700KWP分布式太阳能
光伏发电项目,办理施工许可。3月28日,城建局为该项目核发了《施工许可证》,但建设规模为“0平方米”。城市建设局称,4月23日工作人员在核查档案时发现,该公司提交用于办理太阳能项目施工许可的房产证地址与其他材料不符合,“房产证地址是碧岭工业园,实际建筑的地方却是汤坑社区”。
第二天,城建局向喜来家家居有限公司下发资料更正通知,要求4月28日前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多次催促,喜来家家居有限公司仍迟迟不能提供正确材料。今年10月9日,城建局正式下发通知,撤销项目施工许可。
喜来家家居有限公司不服,称未接到任何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的通知,概不知情。同时,拟以司法程序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待行政复议之后,解决此争议”。为此,坪山新区城建局向记者出示的一份《关于700KWP分布式太阳能
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许可资料更正的通知》上,附有施工单位许姓人员的签收名字及时间。
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查阅资料还发现,违建业主林帮水有多次违法建设行为,且有聚众暴力阻挠执法的不良记录。据介绍,2014年1月7日,该业主在碧岭社区永丰路8号也是假借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名义行违建之实,多次制止均无效后,被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