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如何避免矫枉过正而对合理合法的经营行为造成限制,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特别是在
光伏电站投资市场还处于培育期的情形下。
作为一种针对特殊项目的准许制度,“路条”不过是一种游戏规则,一种对参与者资格的前置要求,本身并不具备市场价值。
光伏电站的“路条”之所以被疯狂倒卖,只不过是在特殊的市场环境下被人为地赋予了交易价值。由于总量的限制,加上规则不够透明,造成一些真正的投资者不能从正常渠道获得“路条”,而掮客通过权力寻租却又很容易拿到;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加诸在“路条”上的一些本地利益诉求,也要通过交易来实现。
于是,“路条”买卖成为必然。
试问,如果“路条”的发放在阳光下运行,在公开、公平、公正的规则下对所有投资者一视同仁,还有掮客寻租的空间么?
所以,简单的限制,恐怕并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正如治“霾”不能仅仅靠风一样,从长远来看,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终究难以持久。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需要从源头上解决市场规则的透明度以及监管到位的问题。如此,才是对权力寻租的釜底抽薪之策。
正如习大大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有路才能人畅其行,物畅其流”,对于承担了未来能源变革重任的太阳能发电而言,在扎紧规则藩篱的前提下,或还需要进一步放权,才更有可能营建出一种“人畅其行,物畅其流”的创新的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