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富阳市
参考文件:《富阳关于加快分布式
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富政函[2014]58号
摘要:1)对市域内实施的分布式
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列入国家光伏发电年度规模计划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和年度扶持资金预算额度,经确认,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在建成投产后,前两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2)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对连片开发、示范作用明显的农居点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可适当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加大补助力度。
3)鼓励光伏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杭州市的各类政策和我市其他财政扶持政策。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争取各级政策扶持。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资助的项目,我市不再重复补贴。
9.衢州市
参考文件:衢政发〔2013〕53号
摘要:在本市绿色产业聚集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采购本地光伏产品的项目,在省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已享受国家、省各类补贴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按项目工程造价的3%给予补助(金太阳项目除外)。
10.衢州市龙游县
参考文件:龙政发〔2013〕35号
摘要:1)对县域内实施的装机达到1MW以上的项目给予0.3元/W的一次性奖励;
2)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的上网电价补贴。(已获得国家、省级补助的项目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