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能源局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
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南宁市兴宁区与全国676个县(市、区)一道被列为国家级试点。
兴宁区目前正在抓紧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尽快建立体制机制,明确开发模式,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兴宁区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实施,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以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同步做好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
兴宁区争取在2023年底前,各类屋顶安装
光伏发电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争创国家示范县。
原标题:兴宁区列入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