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东明县专项扶贫光伏发电采购项目中慧招字[2017]1101-1号项目采购,质量须符合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东明县专项扶贫光伏发电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7]1101-1号
1.采购条件
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东明县专项扶贫光伏发电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东明县专项扶贫光伏发电采购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光伏发电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建设地点:东明县小井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
第一包:东明县于兴屯村光伏发电采购项目,总投资50万元;
第二包:东明县陈里屯村光伏发电采购项目,总投资50万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必须是光伏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3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等主要设备,具有行业CQC、领跑者、金太阳等相关认证证书(至少取得一种以上认证);
3.4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供应商可同时投报一个或两个标包,也可同时获得一个或两个标包的成交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1月08日至2017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00分,在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持以下资格有效证件原件及2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4具有行业CQC、领跑者、金太阳等相关认证证书(至少取得一种以上认证);
5.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
5.6提供光伏组件和逆变器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东明县工业路南段
联系人:贤主任
电话:0530-721183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
联 系 人:白先生 郭先生
电 话:0530-6200072 13854010773 18816060022
电子邮件:sdzhz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