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YF14021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开标室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3日
中标公示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
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40KW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工作,该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长春晟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柒拾壹万陆仟捌佰陆拾元(716860.00元)
招标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
联系人:程亮 楚军
电 话:13353115051
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