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双辽庆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委托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双辽7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升压站和光伏方阵土建、系统集成(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支付。
3.本次招标项目概述:
3.1 工程概况:双辽7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新建工程地点位于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境内服先镇附近,在长岭界以南,203省道以西,服先镇以北区域。服先镇地处双辽市东北部,距双辽市区62公里。北与长岭县新安镇交界,东与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接壤,南与双山镇、兴隆镇毗邻,西与向阳乡相连,镇政府所在地为服先堡。本场地砂土不液化,勘察孔内未发现岩溶,滑坡、崩塌、泥石流、孤石、无采空区,无埋藏河道,沟浜,洞穴,墓穴,防空洞,多年冻土,膨胀岩土,盐渍岩土,湿陷黄土,污染土等不良地质作用。本场区无全新世活动断裂。站址区域地壳稳定,适宜建站。
双辽7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总容量70MWp,根据目前组件市场上主流组件容量情况。主要工程量包括:光伏组件及支架安装、电力电缆敷设、光伏组件及设备基础工程、220kV升压站、监控通信系统、进场及检修道路工程、220kV送出工程及接入端改造、施工辅助工程等。双辽7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升压站和光伏方阵土建、系统集成(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3.2 招标范围:双辽7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升压站和光伏方阵土建、系统集成(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内及送出工程、接入端改造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测绘和设计。
(2)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平房、水泵房、配电室及其配套的装修、照明等施工,升压站设备及构支架基础施工,电缆沟施工,消防工程(含验收),升压站围墙及围栏,给排水、照明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升压站场平硬化等全部土建施工工程,场区绿化。
(3)升压站电气设备和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20kV主变及其附件,无功补偿设备,高低压开关柜,断路器、互感器、刀闸、避雷器、避雷针、端子箱等一次设备、材料,接地变成套装置,升压站架构,综合自动化系统,电源系统(交直流、UPS等),全场接地,通讯光缆,电缆护管、桥架,防火堵料,消防、给排水及生活用水系统设备,采暖、通风、照明及空调设备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4)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逆变器及箱变基础土建施工,光伏场区电缆直埋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围栏、大门施工等全部土建施工工程。
(5)光伏方阵区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光伏方阵组件,逆变器,直流柜,汇流箱,箱变,通讯柜,电缆,接地扁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6)项目并网前后升压站及70MWp方阵区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SVG并网性能检测等,并对升压站、70MWp方阵设备、系统进行并网联调。
(7)本项目全部设备、材料(包括发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8)按招标人及规范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升压站及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9)送出工程及对端改造工程施工。
(10)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属于本招标范围。
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3施工和交货地点:双辽7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现场。
4.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2)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6)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
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于北京时间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6日(8:30~11:30和13:00~16:00)在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8万元)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北京时间13:30时之前在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会议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代表届时应出席。
11.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人:双辽庆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双辽市服先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434-6180234
招标代理: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319437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