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 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 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 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 列条件:
1、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及光 伏电站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 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前三 年内均不得亏损。
3、业绩要求:施工方面业绩要求:必须近两年至少具有一个30MWp 以上(含30MWp)单体光伏电站EPC总包施工经验或近两年内累计达 到100MWp以上光伏电站EPC总包施工经验;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4、信誉要求:企业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 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在最近三年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施工项目为发生重大及 以上质量安全 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机电或建筑),有太阳能电站项目经理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太阳能 电站主设以上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7、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类似注册 执业资格证书,有太阳能电站施工经验附合同复印件。
8、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安全、规模和工期的要求。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现场施工时要保证质检员、安全员、资料 员、材料员等提供证上岗。
10、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 质量认证证书。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2、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时间:2015年8月14日 -2015年8月21日。
九、招 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2015年8月14日 -2015年8月21日17:00时。
2、 标书售价: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标书售价(元)
1 一期30MWp工程EPC总承包 CHDT038/15-ZB-0101 6000
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7、开标地点:湖北武汉(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 悦
电 话:136 9926 4360
邮 箱:lyzbcg1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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