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板桥镇板桥村光伏产业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ZCH2017005-1S),于2017年6月26日14时30分,在韩城市太史大街东段泰山新天地804室进行公开招标。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韩城市移民开发局的委托,对板桥镇板桥村光伏产业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特邀各潜在投标人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板桥镇板桥村光伏产业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ZCH2017005-1S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包含42.56KW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374528.00元
五、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六、采购人:韩城市移民开发局
七、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光伏产品销售等;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约行为,并具有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报名时间内开据)。
3、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是通过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提供检测或检验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公司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所需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所投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及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发售时间: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3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韩城市太史大街东段泰山新天地601室 )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 2017年6月26日14时30分;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韩城市太史大街东段泰山新天地804室
十三、开标时间: 2017年6月26日14时30分
十四、开标地点: 韩城市太史大街东段泰山新天地804室
十五、其他应说明事项
1.采购人联系信息
1.1地址:韩城市太史大街中段市政府5号楼 。
1.2联系电话:0913-523385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2.1地址:韩城市太史大街东段泰山新天地601室
2.2联系人:卫女士
2.3电话:0913―5223232
2.4邮箱: 495507890@qq.com
3.保证金汇款帐号
3.1开户名称: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韩城分公司
3.2账号:61050164625100000025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