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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招标】基础设施并网建设项目--发电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7-06-1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nn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鸡泽县浮图店乡光伏发电大棚基础设施并网建设项目--发电配电工程(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69110020002),于2017年06月23日09时30分,在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鸡泽县浮图店乡光伏发电大棚基础设施并网建设项目--发电配电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69110020002
项目联系人:张晓燕
项目联系电话:0310-7222666

采购人:鸡泽县浮图店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鸡泽县浮图店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2034275

代理机构:邢台城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7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7222666
预算金额:88.648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2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6-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6-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城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邯郸市浴新南大街118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有承担该项目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注:开标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查询期限为10年(企业注册不足10年的,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开始查询),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投标无效;报名时持以上资格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装订成册)。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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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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