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SZCGS2017-0062
发布日期
2017年7月20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舒城县河棚镇镇集体130KW光伏扶贫电站采购安装项目
2、采购人
舒城县河棚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预算
约91万元
2、供货安装地点
安徽省舒城县河棚镇黄河村白果组
3、供货安装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4、采购内容
主要包括270W光伏组件484片,33KW逆变器4台或者60KW逆变器2台等(具体要求、标准、规格尺寸、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负责光伏发电站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培训、 检验、试运行、验收和免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维保服务等,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标包划分
一个包
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 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B证。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B证。
4.所投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并网逆变器具有领跑者认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1日8:00分至 2017年7月28日17: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7月 21日8:00分至 2017年8月15日9:00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ztb.laztb.gov.cn/scztb/)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在线支付),售价500元/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4、开标时间
2017年 8月15日9:00分
五、联系方式
六、备注
1、本项目须通过CA锁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具体办理程序
详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诚信库登记核验及CA专用锁流程和所需材料”(网址链接:http://www.laztb.gov.cn/lazbb/infodetail/?infoid=060a60bb-fc31-4025-af6a-a747480a0a0c&categoryNum=005001)。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入库登记并领取CA锁,对未及时办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招标文件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ztb.laztb.gov.cn/scztb/)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支付)。如未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已通过。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应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报名截止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所有回复内容将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逾期不再受理,视同投标人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请投标人及时关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内容,招标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4、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接受招标人(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5、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详见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栏)
监管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